5月8日,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、妨害公务的案件。这也是2021年3月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后海南法院审理的首宗高空抛物罪刑事案件。
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卢某(男,现年47岁)与其女友张某共同居住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16楼某房。2021年1月25日21时许,卢某酒后和张某发生口角,一气之下将一部台式电脑显示屏从其房间窗口扔下,砸破停放在楼下的一辆小汽车的前挡风玻璃,经鉴定,该车的损坏价值为人民币826元。今天下楼去过早,咚的一声一包垃圾掉下来砸在一辆车上了,把人家车都砸扁了,车主知道了肯定要骂娘的。
同日22时许,张某报警,金贸派出所接警后派民警李某、辅警杨某到场处置,李某、杨某着全套警察春秋执勤服,带警用装备“八大件”来到事发现场,见卢某坐在上述房屋门口处,脚边放着一把菜刀,李某、杨某表明身份后卢某突然拿出菜刀冲向他们,李某、杨某从消防通道撤离至一楼呼叫支援,支援警力到达后在上述房屋内将卢某抓获,并当场扣押菜刀一把。左岭新城这种事情发生好多次了,上次我也遇到过,一包垃圾丢下来,旁边的保安也看到了,问我看到是谁丢的没有?我说高层的那谁看得到!结果他二话不说就走了,当没发生过一样,怪不得左岭新城很多人不交物业费,保安看到事情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管不顾,你上楼去挨家挨户质问不是你的职责吗?让物业安装摄像头也一直不装,所以很多不交物业费的,你怪谁呢?
检察机关认为,被告人卢某从高空抛掷物品、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、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五款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高空抛物罪、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庭审中,卢某辩称,“当时气懵失去了理智,没想过扔电脑下去是什么后果”,“以为来的是‘假警察’”等,卢某坚称自己无罪。卢某的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。而且高空抛物这种事情没有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,大家也没有闲情去管,都只是在群里骂骂,能有啥用?经常干这种事的人渣也不会在群里吧?现在高空抛物是违法的,安装摄像头抓到一个就送到派出所,该罚款罚款!该赔偿赔偿!看他还敢不敢!
庭审过程中,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对被告人卢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,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,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,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。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。说多了也没什么意思,发生太多次了,一个农民还建社区,人的素质始终停留在农村里,住的人也是鱼龙混杂,租户也很多,你想要大家都爱护环境做一个有素质的公民是不可能的。所以年轻人还是多努力吧!努力赚钱你才能搬去更好的环境生活!
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“高空抛物罪”正式入刑,高空抛物正式入刑,意味着高空抛物者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,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高空抛物被称为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高空抛物坠下的能量超乎你想象……